今天耶和華對我們有甚麽要求?
“有聲音從雲裏發出,説:‘這是我的兒子,是親愛的,是我所認可的;你們要聽他。’”——馬太福音17:5。
1.律法在甚麽時候達成了它的目的?
耶和華賜律法給以色列國族,其中含有許多特色。論到這些特色,使徒保羅寫道:“這都是關於肉體的律例,實施到修直事態的指定時候為止。”(希伯來書9:10)後來,律法果然引導一小群以色列人歸信耶穌,承認他是彌賽亞(基督),於是律法就達成它的目的了。因此保羅宣告説:“律法的終結就是基督。”——羅馬書10:4;加拉太書3:19-25;4:4,5。
2.誰曾處於律法之下?他們在甚麽時候不再處於律法之下?
2 這是不是説,今天我們已不再受律法約束呢?其實,正如詩篇的執筆者指出,大部分人類從來沒有處於以色列人的律法之下:“[耶和華]將他的道指示雅各,將他的律例典章指示以色列。别國他都沒有這樣待過;至於他的典章,他們向來沒有知道。”(詩篇147:19,20)後來上帝根據耶穌所獻的犧牲訂立了新約;此後,甚至以色列國族也不再有義務遵守律法了。(加拉太書3:13;以弗所書2:15;歌羅西書2:13,14,16)既然律法已不再具有約束性而必須遵守了,那麽耶和華對今天渴望事奉他的人又有甚麽要求呢?
耶和華的要求
3,4.(甲)基本説來,耶和華對我們有甚麽要求?(乙)為甚麽我們應當緊緊跟隨耶穌的腳蹤走?
3 耶穌在執行服事職務的最後一年期間,帶着使徒彼得、雅各和約翰到了一座高山上,很可能是黑門山的一個山嘴。使徒在那裏看見一個預示未來的異象,他們見到耶穌充滿燦爛的光輝,並且聽見上帝親自宣布説:“這是我的兒子,是親愛的,是我所認可的;你們要聽他。”(馬太福音17:1-5)基本説來,這就是耶和華對我們的要求:聽從他的愛子,效法愛子的榜樣,遵行他的教訓。(馬太福音16:24)使徒彼得這樣寫道:“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,給你們留下模範,要你們緊緊跟隨他的腳蹤走。”——彼得前書2:21。
4 為甚麽我們要緊緊跟隨耶穌的腳蹤走呢?因為我們效法他,就是效法耶和華上帝了。耶穌降世之前,在天上跟上帝共處了億萬年之久,所以他對天父有極深的認識。(箴言8:22-31;約翰福音8:23;17:5;歌羅西書1:15-17)耶穌在地上時忠貞不二地代表上帝。他指出:“我講的這些話,跟父親教導我的一樣。”事實上,耶穌在每一方面都完全效法耶和華,因此他能够説:“誰看見了我,就是看見了父親。”——約翰福音8:28;14:9。
5.基督徒在甚麽律法之下?這律法在甚麽時候生效?
5 我們要聽從和效法耶穌,就得做些甚麽呢?這是否表示我們要處於一套律法之下呢?保羅寫道:“[我]不在律法之下。”他在這裏所指的是“舊契約”,就是上帝跟以色列人訂立的律法之約。保羅承認,“對於基督,[他]正是在律法之下”。(哥林多前書9:20,21;哥林多後書3:14)舊的律法契約結束之後,一個“新契約”隨之生效。這個契約含有“基督的律法”,是耶和華今天所有僕人都必須遵守的。——路加福音22:20;加拉太書6:2;希伯來書8:7-13。
6.我們可以怎樣描述“基督的律法”?我們怎樣服從這律法?
6 耶和華曾將舊的律法契約編成一套法典,把其中的律法分為不同類别,但他並沒有把“基督的律法”以這種形式賜下。基督門徒要守的新律法並沒有一長串的規條,吩咐人要做甚麽,不可做甚麽。可是,耶和華在他的話語裏保存了四份詳細的記載,把他愛子的生平和教訓記錄下來。除此之外,上帝也靈示耶穌的早期門徒,命他們就個人品行、會衆事務、家庭裏的行為等問題提出明確的訓示。(哥林多前書6:18;14:26-35;以弗所書5:21-33;希伯來書10:24,25)我們在生活上效法耶穌基督的榜樣,遵守他的教訓,聽從公元1世紀受靈示的聖經執筆者的勸諭,就是服從“基督的律法”了。這正是耶和華對他今天僕人的要求。
愛心至為重要
7.耶穌最後一次跟使徒守逾越節時,怎樣強調他律法的要旨?
7 在律法之下,愛心固然重要,但愛心更是基督律法的核心和精髓。公元33年,耶穌跟使徒聚集起來守逾越節,當時他大力強調這件事。根據使徒約翰的報導,耶穌當晚對使徒作了一番感人的談話,其中提及愛心達28次之多。他藉此向使徒強調了他的律法的要旨和精神。饒有意義的是,約翰報導當晚發生的重大事件時,所用的引言是:“逾越節前,耶穌知道自己的時辰到了,要離開這個世界,到父親那裏去,所以,他既然愛世界上屬於自己的人,就愛他們直到終結。”——約翰福音13:1。
8.(甲)甚麽顯示使徒當中常有爭執發生?(乙)耶穌怎樣給使徒一個有關謙卑的教訓?
8 耶穌的使徒曾熱中於權力和地位;耶穌雖然屢次幫助他們克服這個弱點,卻看來未能輕易成功。但耶穌仍然深愛他的使徒。他們抵達耶路撒冷之前幾個月,曾“彼此爭執誰較大”。他們來到這城守逾越節之前不久,又再為地位問題發生爭吵。(馬可福音9:33-37;10:35-45)這是個持續不斷的難題。後來使徒進入樓上的房間,最後一次跟耶穌一起守逾越節;接着發生的事突顯出事態的嚴重。按照習俗,他們本應表現好客的精神,為别人洗腳才對,可是卻沒有人把握機會這樣做。為了給使徒一個教訓,幫助他們養成謙卑的美德,耶穌於是親自為他們洗腳。——約翰福音13:2-15;提摩太前書5:9,10。
9.耶穌最後一次跟使徒守逾越節之後,怎樣處理當時發生的情勢?
9 使徒獲得這個有力的教訓,又守完了逾越節和耶穌設立的記念自己死亡的儀式之後,請留意有甚麽事發生。路加福音的記載説:“他們當中又起了激烈爭論,究竟他們哪一個看來最大。”耶穌並沒有大發雷霆,把使徒痛斥一番;相反,他仁慈地勸戒他們不要像世上那些好大喜功、爭權奪利的統治者一樣。(路加福音22:24-27)然後他向使徒提出一條誡命,我們大可以把這條誡命稱為基督律法的基石;他説:“我給你們一條新誡命,就是要你們彼此相愛;我怎樣愛了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彼此相愛。”——約翰福音13:34。
10.耶穌給門徒一條甚麽誡命?這條誡命要求門徒怎樣做?
10 當晚較後的時候,耶穌指出與基督相若的愛心該深廣到甚麽地步。他説:“我的誡命就是,你們要彼此相愛,像我愛了你們一樣。人為朋友捐棄自己的魂,人的愛心沒有比這更大的。”(約翰福音15:12,13)耶穌的意思是説,如有需要的話,他的門徒就當願意為信徒同工捨命嗎?使徒約翰當時在場,他認為這正是耶穌的意思,因為他後來寫道:“那位為我們捐棄了自己的魂,憑着這一點,我們就認識了愛;我們也有義務要為弟兄捐棄自己的魂。”——約翰一書3:16。
11.(甲)我們怎樣實行基督的律法?(乙)耶穌立下甚麽榜樣?
11 所以,我們要遵行基督的律法,不是僅幫助别人認識他就够了。我們也必須在生活上和行為上切實效法耶穌。誠然,耶穌的演講情景交融、優美動人。可是,他也憑着所立的榜樣教導人。耶穌本是天上大能的靈體生物,他卻把握機會來到地上執行天父的旨意,並且以身作則説明我們應當過怎樣的生活。他為人謙卑自抑、仁慈體貼,樂於幫助困苦勞頓、飽受壓迫的人。(馬太福音11:28-30;20:28;腓立比書2:5-8;約翰一書3:8)耶穌敦促門徒要彼此相愛,就像他愛他們一樣。
12.為甚麽我們可以説,基督的律法並沒有減低人對耶和華的愛?
12 在基督的律法裏,對耶和華的愛——律法中最大的誡命——居於甚麽地位呢?(馬太福音22:37,38;加拉太書6:2)居於次位嗎?絶不然!對耶和華的愛和對基督徒同工的愛是相輔相成的。人不愛弟兄,就不能真正愛耶和華,因為使徒約翰指出:“誰聲稱‘我愛上帝’,卻恨自己的弟兄,就是説謊的。人不愛所看見的弟兄,就不能愛還沒有看見的上帝。”——約翰一書4:20;參閲約翰一書3:17,18。
13.耶穌的門徒服從他的新誡命,産生了甚麽果效?
13 耶穌給門徒一條新誡命,要他們彼此相愛,就像他愛他們一樣;他同時指出,他們切實這樣做,可以産生甚麽果效。他説:“你們要是有彼此相愛的心,所有人就因此知道你們是我的門徒了。”(約翰福音13:35)據德爾圖良(生於耶穌死後一百多年)説,早期基督徒的弟兄之愛,的確産生了這樣的果效。他引述一些不是基督徒的人論及基督門徒説:“看看他們怎樣相親相愛,甚至甘願為彼此捨命。”我們大可以問問自己:“我有沒有對基督徒同工表現這樣的愛,證明自己的確是耶穌的門徒呢?”
怎樣證明自己的愛心
14,15.甚麽情況可能使人難於服從基督的律法?但甚麽可以幫助我們遵守這律法?
14 耶和華的僕人表現與基督相若的愛心,的確至為重要。可是,如果基督徒同工表現自私的傾向,你是否覺得很難愛他們呢?請想想,我們剛才讀到甚至使徒也曾發生爭執,以自己的利益為先。(馬太福音20:20-24)加拉太的基督徒曾彼此發生過爭吵。保羅向他們指出,愛鄰人的,就實現了律法,然後警告他們説:“你們如果還是相咬相吞,就要當心,恐怕彼此殲滅了。”保羅把肉體的作為和聖靈的果實作個對照,然後勸戒説:“我們不該自命不凡,彼此挑啟競爭,彼此妒忌。”最後他敦促基督徒説:“你們的重擔要繼續互相擔當,這樣才可以完全實行基督的律法。”——加拉太書5:14-6:2。
15 耶和華要我們服從基督的律法,這可説是要求過高嗎?誠然,如果别人對我們疾言厲色,令我們飽受委屈,我們要以德報怨,善待這樣的人,也許並不容易。可是,我們有義務要“仿效上帝,總要憑愛心行事”,表明自己是“蒙愛的孩子”。(以弗所書5:1,2)我們需要繼續注視上帝所立的榜樣。“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,基督已經為我們而死;上帝憑此就向我們顯揚自己的愛。”(羅馬書5:8)我們主動幫助别人,甚至善待那些惡待我們的人,我們就會感到很大的滿足,因為深知自己正努力效法上帝,服從基督的律法。
16.我們怎樣證明自己愛上帝和基督?
16 我們應當記住,我們是否有愛心不能單憑口説,也得有行動支持。甚至耶穌也有一次發覺,由於事情所牽涉的因素,他覺得上帝某個旨意頗難跟從。他禱告説:“父親,你願意的話,求你給我撤去這個杯吧。”但他隨即補充説:“但是不要成全我的旨意,只要成全你的旨意。”(路加福音22:42)耶穌雖然受盡苦楚,還是毫無怨言地遵行上帝的旨意。(希伯來書5:7,8)服從就是愛心的明證;我們服從上帝,就表明我們承認上帝的行事方式是最好的。聖經説:“我們遵守上帝的誡命,就是愛他了。”(約翰一書5:3)耶穌告訴使徒説:“你們愛我,就會遵守我的誡命。”——約翰福音14:15。
17.耶穌給門徒甚麽特定的誡命?我們怎麽知道這命令也對我們今天的人適用?
17 基督除了吩咐門徒要彼此相愛之外,還給了他們甚麽特定的誡命呢?他曾經訓練門徒從事傳道工作,因此吩咐他們要努力執行這個任務。彼得説:“他還吩咐我們向人民宣講,徹底作見證。”(使徒行傳10:42)耶穌吩咐門徒説:“所以你們要去,使所有國族的人成為門徒,奉父親、兒子、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,我吩咐你們的一切,都要教導他們遵守。”(馬太福音28:19,20;使徒行傳1:8)耶穌透露,這個訓示也會對生活在“末時”的門徒適用,他説:“這個王國的好消息會宣講開去,遍及世人所住的全地,對所有國族作見證;到時終結就會來到。”(但以理書12:4;馬太福音24:14)當然,我們要做傳道工作,因為這是上帝的旨意。可是有些人卻認為,上帝要我們做這件工作,實在對我們要求太多了。這是真的嗎?
何以看來困難
18.我們要是為了遵行耶和華的吩咐而受苦,就當記住甚麽?
18 我們在上文見到,在歷史上的不同時期,耶和華曾對人有不同的要求。既然上帝要人做的事各有不同,人所經歷的考驗在性質方面也各有分别。為了執行天父的吩咐,上帝的愛子經歷到最嚴峻的考驗,最後以極為殘酷的方式被人處死。我們要是為了遵行耶和華的吩咐而受苦,務要記住,艱辛並不是他促成的。(約翰福音15:18-20;雅各書1:13-15)撒但的反叛為人類帶來了罪惡、痛苦和死亡,他所促成的環境也時常叫耶和華的僕人很難遵行上帝的吩咐。——約伯記1:6-19;2:1-8。
19.我們做上帝通過他愛子吩咐我們做的事,為甚麽是一項殊榮?
19 耶和華通過愛子吩咐他的僕人,他們要在世界末期執行一件遍及全球的傳道工作,宣告人類疾苦的惟一救藥就是上帝王國的統治。上帝這個政府要消除地上的一切難題,使人類不再受戰爭、罪行、貧窮、衰老、疾病、死亡所苦。這個王國也會帶來一個美麗的地上樂園,甚至死者也會復活過來,在其中生活。(馬太福音6:9,10;路加福音23:43;使徒行傳24:15;啟示錄21:3,4)有分向人宣揚這樣的好消息是多大的殊榮!所以,耶和華要我們做的事,顯然本身沒有甚麽問題。我們遭遇反對,但這卻是魔鬼撒但和他的世界所促成的。
20.我們怎樣做,就能够經得起魔鬼加於我們身上的任何考驗?
20 我們怎樣才能經得起撒但的考驗呢?要記住這句話:“我兒,你要作智慧人,好叫我的心歡喜,使我可以回答那譏誚我的人。”(箴言27:11)耶穌甘願離開天上安定的環境,來到地上執行天父的旨意;他的順從使耶和華能够回答撒但的譏嘲。(以賽亞書53:12;希伯來書10:7)耶穌降世為人之後,甘願忍受臨到他身上的一切考驗,甚至死在苦刑柱上。我們以他為榜樣,緊緊跟從他的腳蹤,就能够忍受各種苦楚,做耶和華要我們做的事。——希伯來書12:1-3。
21.你對耶和華和他愛子所表現的愛心有甚麽感覺?
21 上帝和他的愛子對我們表現了多大的愛心!由於耶穌犧牲生命,順服的人類才有希望永遠生活在樂園裏。因此,不要讓任何事物使我們的希望黯淡下來。相反,要像保羅一樣,衷心感激耶穌為我們所做的事。保羅説:“上帝的兒子……愛我,為我 捨了自己。”(加拉太書2:20)願我們衷心感激仁愛的上帝耶和華,他對我們的要求是從沒有過高的。
你會怎樣回答?
◻ 耶和華對我們有甚麽要求?
◻ 基督最後一晚跟使徒共叙時,怎樣強調愛心的重要?
◻ 我們可以怎樣證明自己愛上帝?
◻ 我們做耶和華要我們做的事,為甚麽是一項殊榮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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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穌為使徒洗腳,藉此提出甚麽教訓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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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使受到反對,傳講好消息仍然是個可喜的特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