蒙耶和華大恩的女子
“蒙大恩的女子,我問你安,[耶和華]和你同在了!”一個多麽不尋常的問安!説話的是天使加百列。他對希里的女兒馬利亞——一位虛懷若谷的年輕女子——説了以上的話。那時是公元前三年,地點是拿撒勒城。——路加福音1:26-28。
馬利亞當時已許配給木匠約瑟。根據猶太人的律法及傳統,人會把未婚的馬利亞看成嫁了給約瑟一樣。(馬太福音1:18)約瑟和馬利亞兩人都是出身寒微、地位不高的。既然這樣,天使為甚麽稱馬利亞為蒙大恩的女子呢?
享有奇妙的特權
加百列補充説:“馬利亞,不要怕!你在上帝面前已經蒙恩了。你要懷孕生子,可以給他起名叫耶穌。他要為大,稱為至高者的兒子;主上帝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。他要作雅各家的王,直到永遠;他的國也沒有窮盡。”——路加福音1:29-33。
天使的話令馬利亞又驚訝又困惑,她問天使説:“我沒有出嫁,怎麽有這事呢?”天使回答説:“聖靈要臨到你身上,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,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上帝的兒子。”為了消除馬利亞的疑慮,天使補充説:“況且你的親戚伊利莎白,在年老的時候也懷了男胎,就是那素來稱為不生育的,現在有孕六個月了。因為,出於上帝的話,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。”——路加福音1:34-37。
馬利亞毫不猶豫地接受這項奇妙的服務特權。她甘心接受委派,謙卑地回答説:“我是主的使女,情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。”於是加百列就離開她去了。不久,馬利亞起程前往山區,來到猶大的一座城。她抵達祭司撒迦利亞和他妻子伊利莎白的家後,發覺事情正好跟天使所説的一樣。馬利亞心花怒放!她禁不住稱頌讚美耶和華。——路加福音1:38-55。
成為約瑟的妻子
正如聖經預告,耶穌降世時由一個處女所孕育。(以賽亞書7:14;馬太福音1:22,23)但上帝為何要揀選一個訂了婚的處女作耶穌的母親呢?目的是要給孩子一個持有大衛王位合法繼承權的養父,好叫孩子也擁有繼承權。約瑟和馬利亞不但同屬猶大支派,而且兩者都是大衛王的後裔。因此,耶穌便持有大衛王位的雙重繼承權。(馬太福音1:2-16;路加福音3:23-33)由於這緣故,天使在後來向約瑟指出,儘管馬利亞未婚有孕,他仍可以放心把她娶過來成為自己的合法妻子。——馬太福音1:19-25。a
凱撒奧古斯都下令要所有人民登記户籍,約瑟和馬利亞於是啟程往伯利恆去。結果,馬利亞在那裏生下耶穌。牧羊人來探視剛出生的嬰孩,並且讚美他的天父耶和華。孩子出生後40天,馬利亞潔淨的日期滿了,就按照摩西律法的規定,到耶路撒冷的聖殿獻上贖罪祭。(利未記12:1-8;路加福音2:22-24)不錯,馬利亞並非“始胎無染原罪”的。她也受到罪的影響,因此必須藉贖罪祭來遮蓋與生俱來的不完美。——詩篇51:5。
馬利亞和約瑟在聖殿之際,年老的西面和女先知亞拿得以親眼目睹上帝的兒子而深感榮幸。可是,他們並沒有將注意集中在馬利亞身上。(路加福音2:25-38)後來,前來朝見的術士也只是向耶穌而非向馬利亞下拜。——馬太福音2:1-12。
約瑟和馬利亞帶着耶穌逃往埃及以後,他們在當地住下,直至邪惡的希律去世為止。在此之後,他們回到拿撒勒城定居。(馬太福音2:13-23;路加福音2:39)就在這裏,約瑟與馬利亞一起在一個敬虔的家庭環境下把耶穌撫養成人。
馬利亞還有其他兒女
過了若干時間之後,馬利亞和約瑟為耶穌增添了若干弟弟妹妹。有一次耶穌在自己的家鄉拿撒勒向人傳道,那些跟他自小相熟的人認得他,就彼此問道:“這不是木匠的兒子嗎?他母親不是叫馬利亞嗎?他弟兄們不是叫雅各、約西、西門、猶大嗎?他妹妹們不是都在我們這裏嗎?”(馬太福音13:55,56)這些拿撒勒人所談及的是約瑟和馬利亞的嫡親家人,包括馬利亞所生的兒女在内;顯然他們知道耶穌是有胞弟胞妹的。
這些人無疑不是耶穌的表親。他們不會是他的門徒或屬靈弟兄姊妹。因為約翰在約翰福音2:12把這兩批人清楚地加以區别。他説:“耶穌與他的母親、弟兄,和門徒都下迦百農去。”若干年後,使徒保羅到耶路撒冷見磯法(彼得)時,他補充説:“至於其餘的使徒,除了主的弟弟雅各以外,我都沒有見過。”(加拉太書1:19,《新譯》)除此之外,約瑟“沒有和[馬利亞]同房,等她生了兒子”這句話其實表明,耶穌出生之後,耶穌的養父有跟馬利亞發生關係,並且生下其他兒女。(馬太福音1:25)因此,難怪路加福音2:7説耶穌是馬利亞“頭胎”的兒子。
一位敬畏上帝的母親
馬利亞是個敬畏上帝的母親,在教導兒女學習公義方面跟約瑟通力合作。(箴言22:6)她顯然很熱心學習聖經,從她對伊利莎白所説的一段充滿屬靈體會的話足以見之。當時,耶穌的母親所表達的思想與哈拿在詩歌裏所表達的類似,而且她所説的話顯示她對詩篇、聖經歷史、預言及摩西所寫的各書都有所認識。(創世記30:13;撒母耳記上2:1-10;箴言31:28;瑪拉基書3:12;路加福音1:46-55)馬利亞不但把預言性的事件及話語銘記在心,同時在心裏反覆思量。因此,她的確具備資格去履行母親的職責,在耶穌的童年時期教導她這個兒子。——路加福音2:19,33。
由於受到良好的教育,耶穌在12歲時已顯示他對聖經十分熟悉了。這令聖殿裏的教師大感詫異。由於耶穌在逾越節期間跟父母分開了,他的母親對他説:“我兒!為甚麽向我們這樣行呢?看哪,你父親和我傷心來找你!”耶穌回答説:“為甚麽找我呢?豈不知我應當在我父的家裏嗎?”馬利亞雖然不明白這句話的含義,卻把這件事存在心裏。他們一起返回拿撒勒以後,“耶穌的智慧和身量,並上帝和人喜愛他的心,都一齊增長。”——路加福音2:42-52。
馬利亞成為耶穌的門徒
馬利亞最後成為耶穌的忠心門徒,這的確是再適當不過的事!馬利亞為人謙和,絶沒有因為上帝賜給她一項獨特的權利,就到處炫耀自己。她知道聖經怎樣説。如果你仔細查考一下聖經,你會發現聖經從沒有説馬利亞頭上有個光環,在基督的榮光照耀下像“母后”般坐在寶座上。剛相反,你會發覺她總是謙卑自抑,不求聞達。——馬太福音13:53-56;約翰福音2:12。
耶穌一發覺自己的跟從者有崇拜馬利亞的傾向,就立即加以制止。有一次,他向群衆説話時,“衆人中間有一個女人大聲説:‘懷你胎的和乳養你的有福了!’耶穌説:‘卻還不如聽上帝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。’”(路加福音11:27,28)在一個婚宴上,耶穌對馬利亞説:“婦人,我與你有甚麽相干?我的時候還沒有到。”(約翰福音2:4)另一些譯本把這節經文譯作:“這件事讓我來辦好了。”(《韋默思譯本》)“不要試圖指揮我。”(《美國譯本》)不錯,耶穌雖尊重自己的母親,卻絶沒有崇拜她。
永遠的特權
馬利亞享有多麽寶貴的特權!她生下耶穌,並且在耶穌年幼的日子予以適當的照顧和訓練。最後,她表現信心,成為基督的門徒兼屬靈姊妹。在聖經最後一次提及馬利亞的記載裏,我們見到她在耶路撒冷一個樓上的房間裏。與一群崇拜耶和華的人,包括耶穌的使徒、她的其他幾個兒子,以及一些忠心的婦女,聚集在一起。——使徒行傳1:13,14。
過了一段時間之後,馬利亞死了,她的軀體歸回塵土。像她愛子早期的受膏跟從者一樣,她一直在死亡中沉睡,直至上帝在適當的時候使她復活過來,成為靈體而在天上享有不死的生命。(哥林多前書15:44,50;提摩太後書4:8)現在,這位“蒙大恩”的女子在耶和華上帝及耶穌基督面前無疑十分快樂!
[腳注]
a 假如馬利亞並非處女,有誰會願意娶她呢?猶太人嚴格要求出嫁的女子必須是處女。——申命記22:13-19;可參閲創世記38:24-2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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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利亞蒙大恩,成為耶穌的母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