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
7 弟兄們,我對認識律法的人說,難道你們不知道,人活著就要受律法約束嗎?+ 2 比如已婚的婦人,丈夫還活著,她就受律法約束,屬於丈夫。可是,如果丈夫死了,她就不再受丈夫的律法約束了+。3 所以,丈夫還活著,妻子如果跟了別的男人,就是通姦+。可是,如果丈夫死了,妻子就不再受丈夫的律法約束,即使跟了別的男人,也不算通姦+。
4 照樣,我的弟兄們,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,也像死了一樣不受律法約束+,可以歸屬別人+,就是屬於那從死裡復活的+,好叫我們能為上帝結出果實+。5 以往我們受肉體支配的時候+,藉律法而生的犯罪慾念操縱我們的身體,使我們結出惡果,以致死亡+。6 可是,現在我們脫離了律法的約束+,因為我們在律法的事上死了+,不再被緊緊綁住。這樣,我們就不再以舊方式本著法典+做奴隸,而是以新方式本著靈+做奴隸+。
7 那麼,我們該說什麼呢?律法是罪嗎?+當然不是!其實,如果沒有律法,我根本就不認識罪+。例如,要不是律法說「不可貪婪+」,我根本就不知道貪婪是什麼+。8 但是,誡命使罪有機可乘+,罪就在我心裡引發各樣的貪慾。因為沒有律法,罪就是死的+。9 以往沒有律法的時候,我是「活著」的+。可是有了誡命+,罪活過來,我就死了+。10 誡命本來是要賜人生命+,我卻發覺它帶來死亡+。11 因為罪藉著誡命,就有機可乘,誘惑了我+,殺了我。12 因此,律法本身是聖潔的+,誡命也是聖潔、正義+、良善的+。
13 那麼,是那良善的東西使我死嗎?當然不是!使我死的是罪。這就能表明,罪藉著那良善的東西,在我身上產生死亡+。這樣,罪藉著誡命,就更加顯得罪孽深重+。14 我們知道律法是屬靈的+,但我是屬肉體的,已經賣給罪了+。15 我做的事,自己也不知道。我所願意的事,我沒有常做;我所恨惡的事,我倒去做。16 可是,如果我做的是我不願意做的事+,我就要承認律法是好的+。17 但現在做這些事的,不再是我,而是常在我身上的罪做的+。18 我知道在我裡面,就是在我的肉體中,沒有半點良善+。因為我有行善的願望+,卻沒有行善的能力+。19 我願意行的善,我不去行+;我不願意作的惡,我反而常作。20 如果我做的是自己不願意做的事,那麼,做這些事的,就不再是我,而是常在我身上的罪做的+。
21 所以,我發覺自己身上有一種律法,就是每當我願意做對的事+,就有惡念纏著我+。22 按我內在的人+來說,我確實喜歡上帝的律法+,23 但是我看出身上+另有一種律法,跟我思想的律法交戰+,把我擄去,要我聽命於身體裡罪的律法+。24 我這人真苦啊!誰來救我脫離這個垂死的身體呢?+ 25 感謝上帝通過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救了我!+可見,在思想上,我聽命於上帝的律法+;在肉體上,我卻受罪的律法所奴役+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