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
6 這樣,我們該說什麼呢?我們應該繼續犯罪,叫分外恩典顯得多嗎?+ 2 當然不應該!我們既然在罪的事上死了+,又怎能繼續在罪的事上活著呢?+ 3 難道你們不知道,我們受浸歸入基督耶穌的人+,全都受浸歸入他的死嗎?+ 4 所以,我們受浸歸入他的死,就與他同葬+。這樣,正如基督藉著父親的榮耀從死裡復活+,我們也就該過新的生活了+。5 我們既然在他死的樣式上跟他結合+,也一定在他復活的樣式上跟他結合+。6 我們知道,我們的舊品格已經跟他一起掛在柱上+,叫我們這有罪的身體停止活動+,免得我們繼續做罪的奴隸+,7 因為人死了,就不用擔負罪責+。
8 此外我們相信,我們如果與基督同死,也必與他同活+。9 我們知道,基督既然從死裡復活+,就不再死+,死也不再是他的主人了。10 他死是為了除罪的事而死,只一次就永遠成事+,他活是為了上帝的事而活+。11 照樣,你們要在罪的事上死去+,但要靠著基督耶穌,為了上帝的事而活+。
12 所以,不要讓罪繼續作王支配你們必死的身體+,使你們服從身體的慾望+。13 你們也不要再把身體獻給罪+,作為不義的武器+,倒要把自己獻給上帝,像從死裡復活一樣+,把身體獻給上帝作為正義的武器+。14 不可讓罪做你們的主人,因為你們不是在律法之下+,而是在分外恩典之下+。
15 所以,怎麼樣呢?我們不在律法之下+而在分外恩典之下+,就可以犯罪嗎?當然不是!16 你們獻身為奴服從人,既然服從他,就是他的奴隸+。人要就是犯罪的奴隸+,最終死亡+,要就是服從吩咐的奴隸+,最終成為義人+。這一點難道你們不知道嗎?17 感謝上帝,你們雖然曾經是罪的奴隸,後來卻已衷心服從所傳給你們的那套教義+。18 你們既然獲得釋放+擺脫了罪,就成為正義的奴隸了+。19 我因你們肉體軟弱+,就照一般人的措辭說話:你們從前把身體+獻給不潔不法的事做奴隸+,結果陷於不法,現在也要照樣把身體獻給正義的事做奴隸,結果就是聖潔+。20 你們從前給罪做奴隸的時候+,是自由的,不受正義約束。
21 那麼,你們當時有什麼成果呢?+無非是現在叫你們感到羞恥的事+。這些事的結局就是死+。22 可是,現在你們獲得釋放擺脫了罪,成為上帝的奴隸+,享有聖潔的成果+,結局就是永生+。23 罪的工價就是死+,但上帝藉著我們的主基督耶穌+給人的恩賜+,就是永生+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