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數記
35 在耶利哥對面約旦河邊+的摩押荒原上,耶和華對摩西說:2 「你去吩咐以色列人,要他們從得到的產業中撥出一些城給利未族人居住+,也撥出城外四周的牧場給利未族人+。3 他們要住在這些城裡,四周的牧場要給他們牧放牲畜,安置財物和其他動物。4 你們撥給利未族人在城外的牧場,要從城牆起,向外量1000肘尺*。5 你們在城外要量的範圍是,東邊2000肘尺*,南邊2000肘尺,西邊2000肘尺,北邊2000肘尺,城在中間。這就是利未族人在城外的牧場。
6 「你們撥給利未族人的城,要包括6座庇護城+,讓殺了人的可以逃到那裡去+,另外還要給他們42座城。7 要撥給利未族人總共48座城和四周的牧場+。8 要從以色列人得到的產業中撥出這些城給利未族人+。人數多的部族就多給,人數少的部族就少給+。各部族要按照得到產業的多少把城撥給利未族人。」
9 耶和華又對摩西說:10 「你要告訴以色列人,對他們說:『你們快要過約旦河進入迦南了+。11 要選擇幾座位置適中的城做你們的庇護城,讓不是故意殺人的人可以逃到那裡去+。12 你們會在這些城裡得到庇護,躲避追討血債的人+,免得殺了人的還沒有站在民眾面前受審,就被處死了+。13 你們撥出來的6座庇護城,就是為了這個目的而設的。14 你要撥出的庇護城,3座要在約旦河東邊+,3座要在迦南+。15 這6座城可以庇護以色列人、外族居民+和寄居在他們那裡的人,讓不是故意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+。
16 「『可是,如果有人拿鐵器打人,把人打死了,就是故意殺人,故意殺人的必須處死+。17 如果有人拿能打死人的石頭打人,把人打死了,就是故意殺人,故意殺人的必須處死。18 如果有人拿能打死人的木器打人,把人打死了,就是故意殺人,故意殺人的必須處死。
19 「『追討血債的要把故意殺人的處死,一發現他,就要親自把他處死。20 如果有人懷恨在心而把別人推倒,或者心懷惡意地*+拿東西砸他,結果他死了,21 又或者因為憎恨他而出手打他,結果他死了,害死他的人就必須處死。這個人是故意殺人。追討血債的一發現這個人,就要把他處死。
22 「『可是,如果事情純屬意外,有人不是因為懷恨在心而把別人推倒,或者不是心懷惡意地*+向人扔東西;23 又或者因為沒有看見而使石頭掉在別人身上,把人砸死了,而他跟受害人不是仇家,也不是故意要害他,24 民眾就要按照上述的法規,為打死人的和追討血債的作出判決+。25 民眾要救那個無意中殺了人的人,使他不致落在追討血債的人手裡,要把他送回先前他逃進去的庇護城。他要住在城裡,直到用聖膏油任命*+的大祭司死了為止。
26 「『可是,如果無意中殺了人的離開了他逃進去的庇護城的範圍,27 追討血債的人在庇護城範圍以外發現他,把他殺了也不用身負血債。28 無意中殺了人的必須住在庇護城裡,等到大祭司死了為止。大祭司死了以後,他就可以回到自己的土地去+。29 你們無論住在哪裡,世世代代都要按照這些律例執行審判。
30 「『無論誰殺了人,起碼要有兩個人的證詞*+,才可以把他判做殺人犯並處死+。只有一個人的證詞,就不可把人處死。31 該處死的殺人犯,你們不可收取贖價免他一死,因為他必須處死+。32 逃進庇護城的人,你們也不可收取贖價,讓他在大祭司死去之前,就回到他的土地居住。
33 「『不可玷污你們居住的土地。血會玷污土地+。如果有人被殺,血流在土地上,除非把殺人的處死,讓他的血流出來+,否則血債不能除掉*。34 不可玷污你們居住的土地,因為我住在其中,我耶和華是住在以色列人當中的+。』」